景德镇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是景德镇市政府组成部门,级别为正县级。
根据2019年《景德镇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景办发〔2019〕2号)的文件精神,将市民政局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军官转业安置职责等整合,组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作为市政府组成部门,按中央有关改革部署实施工作。
景德镇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四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科、拥军优抚科;下设三个事业单位,分别是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景德镇军供站、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景德镇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是景德镇市政府组成部门,级别为正县级。
根据2019年《景德镇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景办发〔2019〕2号)的文件精神,将市民政局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军官转业安置职责等整合,组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作为市政府组成部门,按中央有关改革部署实施工作。
景德镇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四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科、拥军优抚科;下设三个事业单位,分别是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景德镇军供站、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