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历任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16〕71号)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述职内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法委发〔2021〕2号)要求,坚持解放思想、创新实干,大力加强退役军人事务法治建设,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学习列入市政府常务会学法内容,依法管理退役军人工作事务,扎实推进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维护了退役军人事务领域的和谐稳定。现就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法治建设领导保证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制度建设
一是健全组织领导。调整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分工责任,形成了层层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以确保各项工作的组织落实。制定年度普法计划,明目标、强措施。认真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七进”贯宣工作,配合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普法办认真宣传《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保密法》等重要法律法规,结合党的百年纪念向退役军人党员同志宣传各类党纪党规。2月份,制定《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活动实施方案》《景德镇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进机关、进社区、进军营、进学校、进企业、进网络活动方案》,明确年度法治宣传教育的安排和学法用法的具体任务。二是健全制度规范。按照《关于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细则》职责,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及时修订《局机关工作制度汇编》和《景德镇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会议议事制度》。建立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为切实增强运用法律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退役军人群体稳定,从2019年起,我局就常年聘请常年法律顾问,负责处理我局的法律事务,同时对涉及法律问题的重大事项、工程合同等进行审核把关,为决策的合法性、民主化、科学化提供支持和保证。三是强化监督执行。制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将推进“法治建设”作为重要考核指标项目。将法治建设纳入党组会议议事范围,纳入内设机构和局属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终考核和述职内容,切实保证退役军人事务法治建设有序开展。
(二)强化舆论引导,提升法治意识
1.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治意识。首先是在退役军人系统内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在退役军人系统内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将其纳入本单位文化建设内容,打造具有退役军人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同时利用门户网站、微博、景德镇普法网和大厅服务窗口等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增强法律意识,确保依法行政、依法执政。二是严格落实“以案释法”制度,通过邀请局法律顾问王晖律师同志到全市退役军人系统培训会为全体干部职工深入解读《退役军人保障法》,详解我市一些重点案件,就其中涉及违法行为及适用法律法规进行说明,帮助退役军人系统干部职工对《退役军人保障法》有更深入理解,更好推进我局法治建设。三是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积极组织退役军人系统干部职工参与了全省“百万网民学法律”知识竞赛之保密法和《民法典》自学。同时组织了大家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分类学法知识考试。
2.在社会范围内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普法宣传活动。一是依靠春节慰问、元旦军民联欢晚会、国庆阅兵、八一建军节座谈会、清明祭扫等活动,与景德镇市学院、陶瓷大学等合作,通过悬挂标语、陈列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提供咨询服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向群众宣传各类法律法规,增强法治理念,营造法治氛围。二是依靠各大主流媒体,通过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官网、微信公众号开辟法制宣传专栏、向市、省级媒体投稿等方式,为法治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法治建设和谐有序开展。
3.完善多层次多领域社会制度规范。一是深入开展“替烈士看爹娘、为烈属办实事”活动。自3月份开展活动以来,全市共走访慰问烈属(三属108名、老烈子女153名、不享受抚恤补助30名)291名,发放慰问金(慰问品)17万元,慰问信291封。为32户烈属解决医疗救助、住房维修和申请廉租房等实际困难的帮扶,解决医疗救助、住房维修等经费8万余元;并为两名烈属成功找寻到烈士安葬地,圆了烈属多年寻亲梦。二是清明祭英烈活动。各市直机关、社会各界群众及各县市区结合自身特点,组织开展各类特色清明祭扫纪念活动,截至4月30日底各级烈士纪念设施现场祭扫人数共52700人,其中:烈属 363 人,退役军人1182人;群体性祭扫纪念活动416场。共有 4个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开展代为祭扫服务,共代为祭扫烈士墓 40座。接待外省来本市祭扫烈属3人。三是开展烈士纪念日活动-向烈士敬献花篮仪式。9月30日上午9点30分,在市岚山烈士陵园举行烈士纪念日向人民英雄敬献花篮仪式。市四套班子领导,市直机关副县级以上干部,老干部、烈属、退役军人代表,驻市部队、武警官兵、公安干警、消防人员代表,企事业单位职工,学校师生、医院护士等代表1000余人参加活动。当日各县(市、区)在所属烈士陵园举行烈士纪念日活动。
3.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一是精心组织,做实常规帮扶。对收集采集困难退役军人档案信息工作进行部署,及时调整完善困难退役军人档案,实施信息动态管理,设立法律咨询窗口,提供高效公共法律服务。要求基层中心(站)组织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建立困难退役军人档案,确保一个不漏、一个不错,做到应帮尽帮、帮就帮好。二是用好政策,扩大帮扶范围。着力解决老、小、病、弱问题,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救助体系,突出做好生活困难退役军人重大节日慰问托底。三是创新举措,提升工作质效。遇到春节、“五一”等重大节日,在发放慰问金的基础上,还要发放粮油或鱼肉等实物,让困难退役军人真切感受到党的温暖和关怀。结合“大走访、大排查、大落实”活动,深入企业与特困户一起谋思路、想办法共渡难关。搭建平台,开展精准服务。利用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系统,精准帮扶困难退役军人。全市1440名困难退役军人有8名经帮扶援助脱贫。
(三)强化风险防控,推进法制建设
1.加强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保护。一是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成效明显。我市部交办的6件重复访全部化解完毕,化解率100%;省厅交办的10件重点信访问题已全部落实县级领导包案,已化解10件,化解率100%。二是开展走访联系退役军人情况。春节、清明、“五一”“端午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市领导走访慰问老兵52人次,各级退役军人事务局走访慰问退役军人489人次。认真落实尊崇工作法“七个一要求”,实施一季一走访,各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各级中心(站)走访慰问3197户次,宣传国家的良好政策,了解困难退役军人的诉求,积极推进问题的解决。
2.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一是深入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信访渠道,扎实做好领导干部接访工作,局机关和服务中心共接待来访退役军人98批112人次;市领导共接待群众来访群众13人次,协调处理重大信访问题7件。信访批次、人次相比去年同期都有了显著下降。二是舆情共享联动调处有效好转。特别是市公安局给予信息和技术支持,随时推送分享相关涉稳信息和舆情反馈,上半年协助我局调处负面舆情24起。扎实做好重点敏感时期信访稳定工作。调处涉稳事项17批次,教育稳控24人次,劝阻进京上访人员8名,稳控购票人员8名,实现了春节、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等重点敏感时期“北京不能去、南昌不能聚、属地不出事、网上不炒作”的目标要求。
3.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景德镇。一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和信访维稳工作。局综治办按规定每月召集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相关负责人召开综治专题会,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针对当前社会上的难点、热点问题及时加已研究和讨论,将不稳定因素和纠纷矛头控制在萌芽状态。将矛盾纠纷排查和信访工作有机的协调统一起来。确保调处工作不留死角全覆盖。二是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做好综治维稳工作。组织开展安全和信访相关规章制度学习活动,教育干部职工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进一步增强综治安全意识,不断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和水平。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并请市消防支队的专业警官对业务经办大厅、信息中心机房、财务室、档案室等重点要害部位进行防火、防盗等全方位安全检查,落实责任,强化意识,消除隐患,确保安全。多措并举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在落实好值班执勤、来访登记、测量体温、定期消杀的基础上,我们发动党员干部帮助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三是落实值班制度。特别是在元旦、春节、中秋、国庆及瓷博会等国家敏感时期,加强值班保卫工作。强化对保安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个人养成,统一着装,严明纪律,坚持24小时日夜值班巡查制度。局主要领导坚持在岗在位,确保出现不稳定问题能够及时有效地得到处理,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四是扎实开展安全稳定宣传。局党组高度重视宣传工作。针对综治宣传月活动召开了专门部署会,要求各级综治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协调配合,精心组织,科学安排。明确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综治干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为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奠定坚实基础。五是加强综治干部队伍自身素质和能力建设。组织局系统综治干部进行为期三天的综治专项培训,邀请市综治办余小兰科长亲自授课,有效提升了大家处理各种复杂综治维稳情况的能力;同时积极参与、配合所在辖区的综治维稳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综治教育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综治工作氛围。
4.深入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一是强化保障法培训。组织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全体干部职工线上线下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并进行考试,提升全体干部职工对法规政策的理解能力,提高为退役军人服务的水平。二是开展法律宣传活动。积极组织配合全省百万民众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知识竞赛,围绕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积极开展竞赛宣传,扩大知晓面,让退役军人事务得到更多的关注,助力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有效开展。关于保障法学习宣传情况。全市线上线下宣传63场次(其中线上17次、线下46次),参加30177人次,提供法律咨询210人次,运用保障法破解难题3个,领导干部考试264人次。印发宣传手册和资料等18700份。全市开展“尊崇式法律服务”,接受退役军人法律咨询188人次,帮助解决法律问题188个。三是培养网络评论员队伍。组织各县(市)区退役军人系统网络舆情工作人员共计20余人,通过理论+实战的系统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网络舆情队伍的网络舆情处置引导工作水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一是对退役军人工作政策法规宣传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有的干部对退役军人工作政策法规学得不深、研究不透,基础工作不够扎实,对于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缺乏创新的方法和举措。二是基层退役军人工作执法力量不足。基层退役军人工作人员流动过快,把握政策法规和解决难点问题能力偏弱。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工作统领。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法制建设工作会议、全国和省市退役军人工作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和退役军人相关政策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推动法治景德镇建设。
二是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为抓手,扎实落实各项政策法规,不断提升全市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建设水平。着眼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持续开展“法律政策年”,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退役军人工作政策法规,加强退役军人工作者队伍的学习培训。重新梳理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加大退役军人工作行政执法的力度,不断提升全市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建设水平。
三是以保持退役军人工作“勇争先、作示范”为目标,不断开创退役军人工作法制建设新局面,推进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是以按照政策法规管理退役军人事务为牵引,不断推进退役军人工作迈上新台阶,维护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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