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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来源:景德镇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4-01-24 16:25 访问量: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站在全局高度,认真履行职责,紧密结合全市发展大局和各项中心工作,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贯穿全市退役军人工作的始终,依法管理退役军人工作事务,扎实推进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维护了退役军人事务领域的和谐稳定。现就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法治建设领导保证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制度建设

一是切实加强对本机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抓好本机关综治、安全、维稳工作。成立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肖建中同志担任组长,切实履行本局法治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为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陈奕柏、徐和平、周国良同志担任副组长,各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成员,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切实按照法治建设要求,努力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履好自己的责,确保本机关的安全稳定,从而进一步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法治建设相关要求,提升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效能,为全市退役军人做好服务。同时,督促局属各单位也成立相应的法治建设工作组织网络,充分发挥作用,长期坚持抓好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安全维稳工作,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形成退役军人系统全方位的安全维稳领导体系和工作监督体系。二是健全制度规范。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及时修订《局机关工作制度汇编》和《景德镇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会议议事制度》。建立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为切实增强运用法律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退役军人群体稳定,从2019年起,我局就常年聘请常年法律顾问,负责处理我局的法律事务,同时对涉及法律问题的重大事项、工程合同等进行审核把关,为决策的合法性、民主化、科学化提供支持和保证。三是强化监督执行。制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将推进“法治建设”作为重要考核指标项目。将法治建设纳入党组会议议事范围,纳入内设机构和局属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终考核和述职内容,切实保证退役军人事务法治建设有序开展。

(二)强化舆论引导,提升法治意识

1.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治意识。首先是在退役军人系统内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在退役军人系统内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将其纳入本单位文化建设内容,打造具有退役军人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同时利用门户网站、微博、景德镇普法网和大厅服务窗口等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增强法律意识,确保依法行政、依法执政。二是制定《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活动实施方案》《景德镇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进机关、进社区、进军营、进学校、进企业、进网络活动方案》《景德镇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法治宣传教育的安排和学法用法的具体任务。大力开展“法规政策落实年”相关工作,制定《来访接待主要职责》《来访接待流程图》《“五个一”接访》《法制服务职责》《法律援助受理流程》等制度规定,建立来访人信息登记制度,完善解答咨询、受理转交申请等工作制度。制作《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信访条例》等宣传册5000余份。组织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干部职工线上线下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积极参与“百万网民学法律”退役军人法律法规专场知识竞赛,提升学法知法用法水平。积极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七进”活动,做好普法宣传。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学习列入市政府学法计划、市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八五”普法规划。全市线上线下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32场次(其中线上23次、线下9次),参加4122人次,提供法律咨询123人次,运用保障法破解退役军人难题5个。

2.在社会范围内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普法宣传活动。一是依靠春节慰问、元旦军民联欢晚会、国庆阅兵、八一建军节座谈会、清明祭扫等活动,通过悬挂标语、陈列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提供咨询服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向群众宣传各类法律法规,增强法治理念,营造法治氛围。二是依靠各大主流媒体,通过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官网、微信公众号开辟法制宣传专栏、向市、省级媒体投稿等方式,为法治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法治建设和谐有序开展。

3.完善多层次多领域社会制度规范一是开设网上祭扫窗口,倡导线上祭扫。全市4万余人参与“2023·奋进·网上祭英烈活动”。全市各级各部门组织开展群体性祭扫纪念活动493场(次),2.2万余人参加现场祭扫(其中烈属166人、退役军人3662人);代烈属祭扫烈士墓443座,祭扫烈士达667名。是传承红色基因,为烈属办实事。扎实推进烈士寻亲活动的开展,自烈士寻亲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各级退役军人事务局认真部署,取得了良好成效。全市共为7位烈士寻亲成功,圆了烈属多年的寻亲梦。结合“9·30”烈士纪念日、“国庆节”期间,全市各级走访慰问烈属14户,慰问金(物资)1.4万余元,共为7位烈士寻亲成功。市四套班子领导市直机关各单位,老干部、烈属、驻市部队各行业代表1000余人参加活动。当日4个县(市、区)在所属烈士陵园举行烈士纪念日,参加人数达1000余人

4.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建立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站,法律咨询窗口、法律援助联络点等,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协助受理法律援助申请等相关法律服务工作。2023年,全市各级接受法律咨询57人次,1人受到法律援助。全市各级走访慰问达6600余人次,开展困难帮扶5000余人次,帮扶资金达500多万元,尤其是基层村(社区)、镇(街道)依托退役军人服务站主动帮扶困难退役军人,给退役军人送去党和政府的温暖。

(三)强化风险防控,推进法制建设

1.加强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保护多措并举化解退役军人信访矛盾。坚持对部、省、市挂账督办事项全程跟踪督导,做到“一案一报”、随结随报,对部、省、市挂账督办的信访件全部落实“四包一扶”责任,制定落实了化解方案,明确化解时限,有力地推动了问题解决。退役军人事务部、省、市交办的信访事项全部按时化解完毕。落实“尊崇工作法”,探索建立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退役军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层层落实网格化排查、网格化调处机制。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每季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分析研判信访形势,有力推动疑难问题化解,有效防范进京访、集体访。

2.实现了重点敏感时期全市退役人员安全稳定。坚持局党组每月议稳工作原则,掌握涉军群体非法上访重点人员动向,及时将预警信息与相关单位沟通,收到预警信息后,全部都能迅速响应,启动预案,横向沟通相关单位,协调处置。共调处涉稳事项31批144人次,稳控购票进京人员14批67人次,确保了春节、清明节、国庆节和亚运会等重点敏感时期全市退役人员安全稳定。建好网络评论员队伍,做好涉军舆情工作。组织各县(市、区)退役军人系统网络舆情工作人员共计14人,通过理论+实战的系统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网络舆情队伍的网络舆情处置引导工作水平,有效化解网络舆情。

3.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全市共建立了四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726个,建成率100%,其中市级服务中心建成1个,县级服务中心建成4个,乡镇级服务站55个,其中,村(社区)级服务站660个,建成率100%。市、县、乡三级全面按照要求落实了编制,660个村(社区)服务站配备服务专干771人,兵支书建档立卡381人,根据《江西省退役军人服务专干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市局主动与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沟通协调,目前各县(区、新区)已同意将购买专干服务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全市创建尊崇式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乡镇、300名退役军人以上村(社区)级服务站达标率10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一是对退役军人工作政策法规宣传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有的干部对退役军人工作政策法规学得不深、研究不透,基础工作不够扎实,对于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缺乏创新的方法和举措。二是基层退役军人工作执法力量不足。基层退役军人工作人员流动过快,把握政策法规和解决难点问题能力偏弱。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工作统领。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法制建设工作会议、全国和省市退役军人工作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和退役军人相关政策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推动法治景德镇建设。

二是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为抓手,扎实落实各项政策法规,不断提升全市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建设水平。着眼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持续开展“法律政策年”,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退役军人工作政策法规,加强退役军人工作者队伍的学习培训。重新梳理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加大退役军人工作行政执法的力度,不断提升全市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建设水平。

三是以保持退役军人工作“勇争先、作示范”为目标,不断开创退役军人工作法制建设新局面,推进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是以按照政策法规管理退役军人事务为牵引,不断推进退役军人工作迈上新台阶,维护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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